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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2012-01-06?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一一年工作总结

 

2011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四化融合,智慧佛山为主线,以民富市强,幸福佛山为核心,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各项社会服务,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做好惠民生、解民困的各项实事,为十二五规划开局起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真抓实干,改善民生工作有实效

(一)落实了两件政府重要民生实事

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7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整体提高40元。各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提标和低保金及时发放到位。到12月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83946178人,共支出低保救助金12611.06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政府发出《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加大投入,将9种老人纳入居家养老免费服务范畴,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广泛好评,我局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目前,我市已有5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今年以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有4168名。

(二)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机制

一是在提标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分类施保。各区认真落实六类对象救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分类施保制度落到实处。截至12月,全市共有分类救助对象 1319917241人,共发放分类救助金854.27万元。二是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各区在各镇(街)、村(居)全面铺开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相关工作在不断的规范完善中。三是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完成危房改造242户,完成率100%四是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再次调整了五保供养标准,将所有符合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给予了五保待遇(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待遇参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待遇执行)。2011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658人,其中集中供养1545人,分散供养1113人,共发放供养经费2149.56万元。五是及时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根据我市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了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从1月份开始,已连续10个月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生活补助款累计1808.4万元。六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医疗救助、扶贫助学、法律援助等配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提高了优抚保障水平

一是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71日起,统一调整提高全市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定期补助标准。同时,全市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5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400元。各区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抚恤补助和优待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二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服务。年初,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84万元,依托市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医疗补助优抚对象数据库,开发了优抚对象医疗结算系统,在全市110间定点医院全面建成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从225日起,享受政府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在市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补助费用实行医院现场结算,都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免去了到民政部门报销医疗补助的麻烦。三是积极为困难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春节前,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1年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各区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到了优抚对象手中。各级财政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切实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活。八一前夕,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慰问等方式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各区还分别组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治疗,对部分高龄、患病等行走不便的烈属和伤残军人,直接上门服务,并免费提供常规性的治病药物,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四是落实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工作,目前,全市已初步认定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455人,尚有476人还需通过社保部门作进一步的核定。

(四)提升了以养老服务为重社会福利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老年人优待政策。在落实好9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从71日起,在全市统一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全年共发放老龄津贴7842.32万元。此外,根据推进广佛老年优待同城化的要求,积极与广州市老龄办协商,争取两市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进公园景点和看病过挂号等方面逐步实现同城化。二是专项福利工程实施顺利。今年市财政投入500多万,用于星光老年之家后续建设,星光计划继续为丰富老年人生活发挥作用;明天计划继续实施,今年共为55名儿童实施手术康复治疗;蓝天计划稳步推进,我市各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改造和扩建,功能进一步齐全。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福利企业管理和福利机构建设。与税务、残联联合开展了全市福利企业2011年度的年检工作,为15家通过年检的福利企业换发了新的福利企业证书。加大了福利机构管理力度,开展了全市福利机构2010年度年检工作,再次修订了《佛山市民办福利机构资助暂行办法》。此外,从201211日起上调市直福利机构救济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是孤儿每月1150元,三无老人及精神病人750元,救助对象伙食标准每人每天15元。四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活动。老人节前夕,认真开展了敬老月活动。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举办了美丽金秋?幸福佛山——2011年佛山市老年摄影作品展美丽金秋?幸福家园—— 2011年佛山市老年人歌唱比赛活动。此外,各区、各部门分别组织了内容丰富的为老年人送健康、送文化的活动,并且深入社区,大大丰富了我市老年人的文化需求,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与时俱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突破

(一)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一是依法开展登记,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2011年全市新登记社会组织164 个,截至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377个,其中社会团体11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28个。社会组织分布于社会的各行各业,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重点社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占新登记总数的比例有所提高。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不断加强。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2010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为95%,年检合格率为98.2%。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分类进行了处理。与此同时,依法处理了部分有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是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取得新突破。出台了《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和改革的意见》,在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压缩审批时限以及完善培育扶持政策和探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此外,积极推进市、区、镇(街道)各级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扶持发展基金;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四是加强引导,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与活力。印发了《2011年佛山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意见》,加强社会组织机构运作、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的监管,强化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的运作不断规范。开展了主题为同创文明佛山、真诚服务社会2011年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日活动,累计为民服务2万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行业协会规范化运作得到新的提升。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综合运用。各行业协会把评估工作作为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提高行业协会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契机,严格按照评估办法和评分细则内容,认真进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运作。六是社会组织党建带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责任感有了新提高。我市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组织达到了应建尽建的要求后,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好社会组织创优争先活动,以巩固和拓展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通过党建带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今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得市直窗口服务党员示范岗的荣誉称号。七月份,全市共有6个社会组织和个人获省社会组织工委的表彰。

(二)社区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和谐社区创建成果显著。我市现有社区居委会395个,2006年以来已有370个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其中2011年有124个社区居委会成功创建了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服务和活动经费,办公用房得到保障,绝大多数社区都建立了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等,社区环境得到改善。二是探索社区建设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探索建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将政府服务延伸到社区。目前,全市已建立了390个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村改居社区的城市化进程。南海区今年对118个村进行村改居,引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及方法,在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方面有了质的提升。

(三)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工工作的领导。市、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社工工作,分别安排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工工作。部分条件成熟的镇街在辖区范围内建立社工工作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培养、异地实习培训等方式配备社工专业人才,负责开展社工工作。与此同时,我市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五项配套文件(简称社工“1+5”文件)已经成稿并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二是开展交流互动,积极推进社会工作的开展。市、区两级相关人员先后以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班或组成考察小组的形式,专程赴外市学习考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各种学习、交流,加强了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识及其价值观的认同;同时,通过分享、互动,开拓了视野,为我市建立合乎佛山本土社会需要的服务和管理模式,让社会工作在佛山实现本土化、专业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引和借鉴作用。三是宣传发动到位,社工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喜人。2008年-2011年,全市共有428人通过考试,其中318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110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四是民办社工机构逐步建立。我市目前共有登记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9家,随着佛山社工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社工机构希望进驻佛山,以他们的实务经验带动本土社工的发展。目前,一家深圳机构已在我市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名手续。五是社工工作试点建设亮点突出。禅城区以祖庙街道为试点,探索在居家养老方面引进社工队伍。南海区以社区综合改革工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开展社工工作,培育社工组织,不断完善社工工作运行机制。南海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正式成立,大大加快南海社工职业化、专业化、行业化建设,为社工们搭建交流互助的平台。顺德区依托民间慈善机构,创立了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的试点模式。我市还将市福利院、市精管所及五区福利院(中心)纳入机构社工的试点范围,推进社工岗位设置,拓展社工服务。

三、组织严密,重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顺利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630日,全市(当时的)366个村委会和39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出了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448名,社区居委会成员1875名;其中,党支部书记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的219名,占59.8%;党支部书记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的310人,占78.3 %;党支委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的866名,村两委交叉任职率为59.8%;党支委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1152名,社区两委交叉任职率为61.3%。在新一届的村委会成员中,党员有1205名,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81.8%;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党员1566 名,占社区居委会成员总数的83.3%,党的执政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有536人,占36.4%,比上届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45岁以下816 人,占55.4 %。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大专学历有770人,本科以上学历有506人,共占67.9%,比上一届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45岁以下 1370人,占73 %,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完成了三个发展规划的编制

与市委党校组成联合课题组,编制了《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经过调研,完成了《佛山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起草工作。以上两个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并已下发。此外,与市老年学学会共同编制的《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定稿,待审定后下发。

(三)创建双拥模范城成绩显著

年底前,省双拥办已在新闻媒体公示拟表彰的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的情况,1226日举行了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我市第八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并将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与此同时,佛山所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等五区全部被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区,首次实现了全市满堂红

(四)顺利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

市减灾委、市应急委联合禅城区减灾委举办了2011防灾减灾日活动周启动仪式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在活动中举行了《佛山市民减灾应急手册》首发仪式,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有奖问答,播放了以抗震救灾为题材的电影《惊天动地》。各区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了多项防灾减灾系列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五)成功举办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举办了主题为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2011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市慈善会向社会各界募集扶贫济困捐款1.6002亿元,为省、市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做好了资金贮备。

四、稳步推进,民政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进一步完善了防灾减灾应急机制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了全市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举办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培训,市各区、镇(街道)分管救灾工作的领导和从事救灾的一线工作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更深刻认识和理解;举办了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灾害信息队伍职业资格水平从市、区、镇(街)和村(社区)实行全覆盖。通过培训和考试,参加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780多人全部获得五级灾害信息员资格证,强化了全市灾害救助队伍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增强社区综合减灾的能力。各区在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中加大资金的投入,创建工作大步推进。通过健全机制、完善预案、组织演练、开展培训,今年完成了39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预案。按照2010年出台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了民政救灾工作职能,明确了救灾工作流程和各有关部门的救灾职责,完善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机制。四是做好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今年,购置一批应急救灾物资,新添置救灾帐篷50顶、手电筒一批,为应对发生自然灾害做好准备。五是反应迅速,及时高效开展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今年我市遭受的自然灾害侵袭情况比较严重,先后遭遇强烈龙卷风和强雷击的袭击,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防灾救灾。在灾害侵袭期间,受灾群众得到及时转移,基本生活得到妥善解决。据统计,今年我市共有20人遭到龙卷风和雷击袭击死亡,受伤95人,受灾人口319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75.7公顷,房屋倒塌187间,直接经济损失32948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局全力做好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做好灾情核报、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迅速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妥善安排好了受灾群众的生活。并全力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灾害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慈善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是建立了佛山市慈善会官方网站。建立了佛山市慈善会网站,并拥有独立标志。网站的建立,有效地实施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宣传和信息发报,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会的各项管理,增强了透明度和公信度,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二是完善了有关慈善工作管理机制。参照上级慈善会的做法调整市级慈善会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慈善会管理机制。三是拓展慈善项目,扩大了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与佛山市电视台小强热线爱心基金项目合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介入其他社会组织的慈善活动。通过这些项目的合作,更好发挥帮扶社会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进一步打造慈善品牌,使慈善事业能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了安置工作

一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全市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1072人,其中城镇兵591人,农村兵472,转业士官9人。按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安置办法,已全部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市发放安置补助金3056.2万元。二是抓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充分利用本地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重点抓好退役士兵普遍接受的短期和3年高职的培训组织工作。今年全市报名入学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共有606人,其中参加3个月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有422人,半年期高等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的有139人,高职考前培训班39人(其中被3年期高职院校录取29人)。今年,全市参加培训人数比去年增加38%,在校退役士兵共681人,市、区两级财政支付培训经费共328万元。三是做好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和接收工作。积极与部队协商完成今年省下达的军队退休人员的移交接收任务,落实好了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扎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四)切实做好了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区划管理。积极配合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简政强镇的调研工作,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为我市深化大部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建立扁平化行政体制提供决策方案和数据依据。依法开展边界管理,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按计划完成界线联检工作,对佛山云浮线实施了联合检查工作。依法做好了界线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推进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地名申报许可工作,今年全市共规范命名建筑物、住宅区和道路200多宗。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佛山市地名规划(20082011)》,及时更新佛山市地名网地名数据库,供社会各界查询最新的地名信息。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提升城市形象。拍摄制作地名故事,宣传我市地名文化,开展地名文化研究与保护课题研究工作。三是完善路街牌设置维护工作,完成创文工作任务。根据我市创文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区不断完善路街牌的设置维护工作。各区积极对辖区内的主干道路路街牌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对丢失、损坏的路街牌进行修复和重新设置。同时与市政部门协调合作,建立起路街牌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做好路街牌的日常维护,保证路街牌的正常使用。

(五)持续稳步推进殡改工作

完成了对全市各区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的考核工作。做好了清明节期间全市群众拜祭的各项工作,连续7年开展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做好了清明、重阳节期间全市群众拜祭的各项工作,确保整个清明、重阳节期间的拜祭活动在文明、安全、有序中进行。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公共服务的意见》,自71日起,对全市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免除五项基本服务收费。制订了《佛山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六)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

一是理顺管理层次关系。理顺了三水、高明两区的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两区的彩票销量增长幅度居全市前列,特别是高明区同比增幅达80%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完善站点日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市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激发发行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打造智慧福彩利用3G信息化技术,实时实现中心管理、投注站网点的远程视频监控,应急报警、远程服务维修、站点交流、视频会议等功能,实现了对投注站的智慧管理。四是加强站点建设,不断挖掘销售潜力。深化投注站专营,推进站点改造项目,不断提升站点形象。积极拓展市场,创新销售渠道,全面开发新玩法,销量不断提升。2011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2.56亿元,比去年增加34.2%

与此同时,依法依规作好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求助人员2138人,经甄别,对符合条件的2111人实施救助管理,其中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66人。进一步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成功 举行收养登记培训班,今年以来共办理收养登记131宗。继续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9031对(其中国内居民38766对,涉外、华侨、港澳台265对),离婚登记7645对(其中国内居民7589对,涉外、华侨、港澳台47对),补发结婚证4210对,补领离婚证176份。此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更高,为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和探讨;二是大部制改革后,个别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上下衔接不畅顺的问题;三是部分参战退役人员的不合理诉求越来越多,在条件难以满足的情况下集体上访,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致使全市部分业务发展参差不齐。以上困难和问题,有待今后工作中不断探讨、解决。

 

一二年工作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工作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深化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在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为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大力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1、依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统筹兼顾,使社会组织平衡发展。要把好登记关,依法开展登记。除了着力培育发展的四类社会组织外,注意其他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尽可能达到社会组织的合理优化布局,实现社会组织的平衡发展,满足社会和群众的不同需要。二是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和行政执法。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查处相结合,形成管理合力。抓好年检问题的跟踪整改,结合年检对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检查。对在年检和日常登记管理中发现的社会组织非法和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

2、落实培育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争取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向市政府申请建立有专门场地、有专项经费、有编制人员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孵化(培育)基地将为全市性、关键性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类的社会组织以及刚刚萌芽、处于成立筹备过程中,欠缺独立发展能力的具有示范性意义的社会组织,通过低偿或无偿的方式提供办公场地和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交流培训、项目策划、财务托管、网站托管等一站式服务。二是争取设立市级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拟向市政府建议设立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资助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公益服务项目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3、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运作水平的提高。继续推动社会组织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职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为抓手的自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

4、加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一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继续在行业协会中开展等级评估,并着重抓好等级评估制度建设,制定不同类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评分标准,将等级评估工作向行业协会以外的其它类型开展,在其它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中试点开展。通过等级评估,不断提高规范社会组织的运作水平。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评估等级与承接政府职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获得税收优惠相衔接,更好地发挥评估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二是继续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延续往年为民服务活动的公益精神,继续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两个制度。一是建立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组建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专题研讨会。二是组建市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专家组,根据《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下简称《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佛山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宏观全局,为全市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2、做好三个课题。根据刘悦伦同志在我局调研时提出的如何更好地实现民主自治,如何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员的作用,如何建设智慧社区三个重要课题。2012年,我局计划与市有关部门联合组建课题组,与专家、学者或高校合作,根据佛山实际,对三个重要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深化三个重要课题的实施建议。

3、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根据《决定》和《意见》精神,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个居委会作为示范点,着力推动示范点推动六个一工程建设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加快社信息化建设等,达到创建省级幸福村居考评标准,争取通过2012年度省的检查验,在全市起到示范作用。

4、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常规化的检查和督促,争取在2012年创建达标单位达到全部村、居委的40%。并选择示范点,着力推动示范点完善两个公开阵地建设等工作,达到省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考评标准,争取通过2012年度省的检查验收,打造成全市先进示范点。

三、继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出台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二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市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三是认真做好分类施保工作。继续跟踪督促各区做好分类施保工作,确保分类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2、适时启动临时生活补贴机制。将根据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定期公布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适时启动补贴机制。同时,各区要在联动机制启动时,能及时确定救助档次,落实救助资金,在机制启动后的15天内确保补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账户,以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3、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是及时召开医疗救助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相关的医疗救助项目,充分发挥市级医疗救助金的作用,妥善解决我市特殊困难对象看病难问题。二是全面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逐步实现民政部提出的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援助、群众互助相联动,困难群众小病即治、大病能救、病后可助的医疗救助模式。

4、进一步规范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各区要按照《佛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不断调整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创建环境优美型、服务创新型农村敬老院工作。不断改善我市供养对象的供养条件和居住环境。

四、继续完善防灾救灾体系

1、加大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佛山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到2012年要完成50%社区创建任务要求,新一年的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增加资金的投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任务。

2、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各区、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制订符合各地实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市自然灾害预案体系。二是继续完善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修建好市级救灾物资仓库,做好物资分类储备;继续做好添置应急救灾物资和救灾物资代储工作。三是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继续做好“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组建市级灾害应急救助队伍,指导各区组建从区、镇(街)、村(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队伍,密切注意灾情,能随时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加强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调整市慈善会领导架构。召开理事会通过《佛山市慈善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通过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慈善募捐管理,完善和落实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继续完善慈善会网站建设。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健全慈善信息公开机制,扩大慈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四是大力开拓慈善品牌工作。扩大市慈善工作覆盖面,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环境。继续做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五、继续完善老龄事业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继续加强老年发展战略研究。要认真学习贯彻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我市实际继续围绕当前老龄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要积极筹备召开佛山市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要积极探索出台有关发展老龄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为老服务机构,扶持引导企业根据老年人需求开发各种老年产品。

2、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继续加强与广州等城市在老年优待政策方面的衔接与互动。特别是加快推进广佛老年人在乘坐公共轨道交通、公交汽车和进入公园景点以及门诊挂号等方面的优惠。加强老年维权工作,与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化解各种损害老年权益的社会矛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继续推进老保养障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一要积极引进资金,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二要不断总结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成功经验,逐步扩大居家养老覆盖面。按照市政府的《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争取各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在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完成9种老人的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争取早日实现7%的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三要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服务项目和设施,开展以敬老助老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志愿服务活动,让绝大部分老年人能够在社区安度晚年。

4、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响应全国老龄委的部署,组织好创建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等活动。加快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办好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星光之家和老年学校,充分发挥社区老年人协会、老年志愿者队伍在活跃基层老年文化中的作用,努力满足基层老年人的文化需求。

5、继续完善社会福利政策。争取市政府重视和支持,争取民办福利机构扶持政策早日出台,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促进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迅速发展,争取早日实现3%的老人可以入住福利机构。继续维护孤儿、弃婴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对孤儿、弃婴供养标准,提高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

六、进一步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出台优抚法规规章。根据《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争取上半年修订《佛山市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后,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2、继续拓宽军民共建领域。一直以来,非公组织军民共建工作是我们的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新的突破。各区双拥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协调所在部队和工商联,大力拓展共建点,并抓好先进典型。

3、统一全市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1日起,再次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参战涉核生活补助标准、随军家属安置补助金标准。同时,探讨2012年提标时实现全市统一标准、不再分档的可行性。

4、探索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借鉴省及周边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拟组织调研小组,在充分调研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建议,争取成立佛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进一步充实我市双拥工作力量。

5、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工作。要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发动、报名入学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职业技术院校资源,开办各种中、短期的中、高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班,吸引更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促进就业。

6、做好军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接收工作。认真贯切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按时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任务。做好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的落实工作。探索军休服务中引进社工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社会化军休服务管理方式。

七、进一步做好各项民政专项管理工作

(一)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1、加大对民办社工机构的扶持力度。结合我市建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工作设想,加快完善我市社工机构孵化(培育)的步伐。目前,在条件成熟的区,可先行先试为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办公住所和服务场所,解决其住所困难的问题,培育一批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同时,要加大对社工的再培训工作力度,抓好社工考证前的培训工作。

2、加大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运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传播媒介以及举办宣传日、社工服务供需洽谈会等形式加大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接受度和对民办专业社工机构的信任度,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民办社工机构的社会认知度还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增加此类机构的资金来源,拓宽其融资渠道。

3、加快我市社工政策的出台。我市社工发展“1+5”文件已经成稿,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扶持公益性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的开办,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留住人才。

(二)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名文化研究与保护,加快地名故事拍摄进度,力争年内完成省分配的拍摄任务。开展《政区大典》的编纂工作,力争按时、高质完成编写任务。实施并完成佛山清远线和佛山江门线的联检工作。加强区划地名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地名申报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界线委托管理制度,确保两级边界不发生重大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行政区划改革调研,探索镇、街行政区划设置调整。

(三)继续推进殡葬改革上新台阶

组织实施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协助各区制定十二五规划,完善考核制度;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在我市范围内推进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服务,争取明年对佛山户籍人口实施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推进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争取殡仪馆上等级工作(南海馆申办省一级馆,高明馆、三水馆申办省二级馆);继续加大殡改工作力度,整改大墓现象,推进公益性绿色生态墓地和骨灰节地葬法建设。

(四)进一步提升强化福彩发行工作

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中心人员岗位考核制度、站点巡查制度、末位淘汰制度、站点激励制度、风险预警机制、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等;完善智慧福彩项目,逐步向站点精细化管理迈进,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加快站点转型升级。继续建设一批具有龙头效应的规模站、形象站、示范站,为福利彩票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以创新为要求,扩大福利彩票品牌影响。加大投入,创新和拓宽营销宣传渠道,营造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福彩文化,让福彩真正深入民心,赢得民意

(五)推进婚姻登记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

拟定十二五期间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整体推进,强化措施,形成争创星级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氛围。计划以禅城区婚姻登记处为示范点,以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为标准,推动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加大投入,在婚姻登记员的配置、婚姻家庭辅导员配置、场所建设、设施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家等级评定标准,争取2012年度全市有2间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全国等级评定。

此外,要依法做好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等工作,抓好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局机关、市直单位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为民解困水平,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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